教師研習公告-國防部110年「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」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00013784號函及國防部110年1月26日國政文心字第1100017284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:
(一)參加教師資格:由本府教育處遴選推薦所轄(具有中華民國國籍)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、小學教師各1至2員(合計不得超過4員,採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),並須將其相關佐證資料報部複審。
(二)推薦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10年2月19日(星期五)前(免備文)以郵寄方式至本府教育處彙辦。
(三)活動報名簡章亦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(https://gpwd.mnd.gov.tw/)或全民國防教育網(https://aode.mnd.gov.tw/)下載運用。
三、109年第4梯次活動因疫情因素取消,為保障該梯次教師權益,教育部將另案通知渠等人員參研資格事宜。
發布時間: |
2021-02-05 14:29:01 |
發布單位: |
致民國中教務處 |